学者的定价机制

Yuanshi Beida2

航天投资董事长张陶因为寻求王晋年和吴美蓉推荐其成为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不成,随后直接殴打两名院士。 见或。如果评论止步于人品,权力,那么就不值得有此经济分析了。

董事长打人的成本很高,但是他还是动手了。这只能说明打人的目标收益很高,也就是这个院士的头衔收益很高。高到什么程度呢?高到吓人,不然董事长不会动手的(自利假设)。

中国的院士在一般的学校挂名就可以有上百万千万的收益。这个收益不可谓不高。但是这个合理吗?

假设你是一个企业家,你手下的老员工立下卓越贡献,你会给他相应的奖励,因为你希望树立一个期望,让其他员工也效仿做出成绩。事后,当有一个更有潜力的新员工加入你公司,你会给他比老员工更高的工资,因为新员工在未来给你的企业带来的收益更高(原理:历史成本不是成本)。至此,我们应该看到,董事长打人事件反映的是院士制度中的定价机制的扭曲。院士的定价是按照其过去的成绩来定价,而不是按照其未来可能创造的价值来定价。

违背经济规律的定价

经济规律决定了历史成本不是成本(见成本的时间维度)。这意味着给人才定价不该按其过去的成绩来定价1),而应该按照其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之和来进行定价。该人才必须在未来做出相应的贡献,否则就会被淘汰。换句话说,定价越高,对人才的压力(或鼓励)越大。自认为没有这个本事的人是不愿意去冒险的。

反其道而行的结果是什么呢?国企的定价原则,按资历排位,就会形成“躺平在功绩簿”的局面。一旦我爬到这个位置上来,我就可以躺平了。非但我没有了动力继续进行科研,其他人还会削尖脑袋去争取这样一个位置。竞争的胜负准则也不再是按照所做的贡献来评判胜负,这就必然导致道德沦丧。最重要的恶果是,这种制度阻碍了创新和科研进步。我能躺平的拿钱,为什么要努力呢?不仅如此,我还要把那些有创新能力的人给踩下去,因为他们威胁到了我的福利(自利假设)。

打人相对还是更加透明的方式

这么一个回报优厚的,上去就可以躺平的位置。其评定的潜规则和黑幕一定是少不了的。这个董事长完全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两位院士进行暗地的报复。或者使用其它方式换取其支持。相比之下,他的打人之举,反而是一种更加透明的方式。至少,它让我们能知道原来院士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评选。

西方学者定价制度

诺贝尔奖获得者科斯,也不会因为获奖带来很多额外的好处。而有潜力的年轻学者却可以获得出乎意料的好待遇。以未来贡献作为价值评判标准的方式,有可能出现误判。在此前提下,类似于“非升即走”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减小误判的概率,也会让一些浑水摸鱼的人望而却步。其好处是鼓励了学者持续的做贡献,而不是躺平在功绩簿上。

中国的科研前途

导致这么一种人才定价制度的根本原因是不清晰的产权制度。同时,思想的管制也阻碍了创新与科研进步。所以,如果不在制度上进行改革,科研上是不可能进步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按照战争论的逻辑,我们要防止西方采用科技封锁和科技竞争的手段来诱使中国加入科技竞赛,耗尽中国改开几十年积累的财富,使得中国重新回到贫穷的年代。

1)
过去的成绩只能通过影响预期来对价格产生影响。而人才年轻时年富力强,往往更容易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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