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作诗

朋友发表高文,说张五常批“格雷欣定律”批错了:不是“格雷欣定律”荒谬,而是张五常荒谬。

我知道张五常对于批判自己的文字向来是不做回应的,而这事又因我而起,感到有责任写一点回应的文字,为的是理清一下张五常要表达的真实意思。

张五常讲:“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想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借以补偿劣币之所不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价格就较便宜。”他讲得清楚:“荒谬的定律”。言下之意,劣币驱逐良币无从谈起。

张五常讲劣币不能驱逐良币,他真实要表达的是什么呢?他真实要表达的是: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劣币和良币的收益是相等的。是的,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教科书讲,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不同金融工具收益率是相等的。债券和股票的价格与市场利率反向变化的关系就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嘛。

我们讲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是相等的,我们否定债券的收益可能高于或者低于股票的收益的事实吗?没有人否定的。加入特定的约束条件,总可以使债券的收益高于或者低于股票的收益;加入特定的约束条件,总可以使劣币的收益高于或者低于良币的收益。

问题是,是前者无关性命题更重要呢,还是后者相关性命题更重要呢?是前者无关性命题更深刻呢,还是后者相关性命题更深刻呢?我的看法,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债券、股票的收益可以不等,而是你看到理论上讲债券和股票的收益应该是相等的;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劣币的收益可以不等于良币的收益,而是你看到理论上讲劣币的收益应该等于良币的收益。

这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念。想想吧,科斯定理表达的是这个理念,MM定理表达的是这个理念,阿罗-德布鲁模型表达的也是这个理念。甚至,经济学的每一个基本等式表达的都是这个理念。想想吧,我们的经济学有哪个地方不是以此理念为基础呢?

A=B,A代表工具甲的收益,B代表工具乙的收益,或者A代表方式甲的收益,B代表方式乙的收益。A=B,是说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甲的收益等于工具乙的收益,或者方式甲的收益等于方式乙的收益;A=B,结果没有差异嘛,这是说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嘛。可惜这个理念,我们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科斯注意到了,于是名扬天下。

是的,在基础上,无关性命题要比相关性命题有意义的多、深刻的多。我说过了,对无关性命题加入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各种相关性命题。在这里来说,我们加上正交易费用,或者收币的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劣币驱逐良币的结论。但问题是,我们加上收币的人可以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就可以得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结论。难道我们又要搞出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定律吗?这样的定律有趣吗?我觉得无趣的很;这样的定律深刻吗?我觉得浅薄的很。如果这也可以成为定律,那么每一个事件都要对应一个定律。如果经济学充斥的是这样一些定律,那应该是没有意思的吧。

张五常讲劣币不能驱逐良币,他并没有否定历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他不仅没有否定历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还举出了历史上良币驱逐劣币的例子。 我以为,历史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其实恰恰是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证明。不然,政府为什么要特别地规定收币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我以为,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得出劣币驱逐良币的命题实在不高明,但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得出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命题那就高明多了。

科斯讲无关性,就受到褒扬,张五常讲无关性,就受到批评。这不公平吧!